2013年上海仁沃公司高溫補貼發放
更新時間:2013-08-11 點擊次數:2211
2013上海仁沃公司高溫補貼發放
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86號)要求,現就調整2013上海高溫費發放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2013上海高溫費發放標準為每月200元。
二、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2013上海高溫費發放標準: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請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統計好人數及時與財務部門領取并發放夏季高溫費。
上海仁沃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1日